工伤伤残等级鉴别不服可以起诉吗
工伤伤残等级鉴别不服不能直接起诉。当职工对市劳动鉴别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别结论存在异议时,并不可以直接诉诸法院。
1.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遵循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即向省级劳动委员会申请第三鉴别,且省级劳动鉴别委员会作出的鉴别结论为最后结论。
2.之所以不可以直接起诉,缘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复议方法明确规定,对劳动鉴别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别结论不服的状况不是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从劳动鉴别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并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而是依据国家评残标准进行的技术性、事业性工作。
2、工伤伤残等级鉴别不服该如何解决
找法网提醒,当职工对工伤伤残等级鉴别结论不服时,应第一向省级劳动委员会申请第三鉴别。这是解决争议的正确渠道,也是保障鉴别工作公正适当的必要程序。
1.假如对省级劳动鉴别委员会的第三鉴别结论仍然不服,因为该结论为最后结论,职工需要同意这一结果。
2.在此过程中,职工应维持冷静和理性,防止采取过激行为。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怎么样申请工伤认定及复议步骤
申请工伤认定的步骤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统筹区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状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赞同,申请时限可适合延长。
2.假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将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与有关部门应予以帮助。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公告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